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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实施首日 四川减免购买住房契税3545万余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6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280
9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税务局获悉,9月1日契税法实施首日,四川21个市(州)均顺利开出《税收完税证明》和《契税信息联系单》,契税法在四川平稳落地。在相关优惠政策得到延续的情况下,居民购买住房等税收优惠落实良好,契税法实施首日,全省各地享受契税法规定的购买住房优惠3164件。当日全省住房申报受理件中,91.6%都享受到契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当天共计减免3545.5万元。

契税法实施以前,四川各地有3%、4%两档契税适用税率,这次立法全省21个市(州)适用税率全部确定为3%。契税法正式落地后,遂宁、雅安、眉山、资阳等9个市(州)房屋和土地执行税率由4%降为3%。

契税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极高。四川税务为确保契税法正式实施平稳有序,积极开展契税宣传辅导,推出多种房地产交易办税便捷服务举措。广安市广安区税务局通过信息公开栏、税企交流群、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悉度。绵阳创新推出“税宜家”品牌服务,集成新购商品房缴税延伸服务、税务“一站式代查房”服务、特殊群体上门办理服务等10项服务功能,可根据不动产权属转让各类涉税业务特性,量身定制提供便捷化、精细化服务。

“下一步,四川税务将持续做好契税法实施和征管落地工作,确保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将聚焦办税便利化,进一步拓展房地产交易税收办税渠道、创新便民办税举措,加快办税速度、降低办税成本。”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罗之飏)
 
关键词: 降低成本 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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