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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网站  浏览次数:2453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分工方案》(川经信办函〔2021〕206号)、《关于征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86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部分省直部门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叙永县马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成为“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标杆企业要不断提升规模实力,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扩大特色品牌影响力,拓展全产业链融合发展能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共享收益的生产要素入股模式,推广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拓宽本地化创业就业渠道。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标杆企业经验,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指导服务。 

    附件: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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