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相关惠企政策助企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明确服务业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有关事项。
关于稳岗返还条件,《通知》明确,服务业企业裁员率按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确定,其中30人以下的服务业企业的裁员率按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确定。裁员率根据服务业企业2021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021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平均人数比率计算。
关于稳岗返还标准,《通知》明确,以服务业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的比例予以返还2021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成都市就业局、市人社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范围的服务业企业名单,作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发放对象。成都市就业局及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参保关系,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服务业企业的社保参保缴费账户。服务业企业无须填报表格、提交资料和来回跑路。
稳岗返还资金由服务业企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