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要按照“四不摘”的要求,保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重心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集中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帮扶,实现“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全覆盖帮扶。
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定期组织项目对接会、公益博览会、现场考察调研、慈善展览会等多种方式,搭建多层次、多领域对接平台,积极推动供需精准对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黄茹:要培育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加大对农村社会组织的政策、资金、人才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依法领办创办农村社区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