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广元网 » 资讯 » 重要新闻 » 正文

央视网 :国家医保局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1  浏览次数:1922
0
核心提示: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1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为助企纾困稳岗,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职工医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1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为助企纾困稳岗,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施时间为3个月,预计缓缴资金规模1500亿元左右。

 

  陈金甫说,在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医保基金累计结余支付在6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

 

  “缓缴措施免申即享,不需要每个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去提供申请材料。”陈金甫说,在缓缴的同时,要求各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支付。也就是说,缓缴期间医保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他介绍,通过大数据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识别,可以把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纳入政策享受范围,未被纳入的企业可按政策申请。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抓紧研究具体的缓缴措施。

 

  为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国家医保局累计拨付200亿元专项资金,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并多轮磋商降低疫苗和核酸检测价格,实现灭活疫苗价格降到每剂20元以下,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已降至每人次不超过16元、混检每人次不超过5元、大规模核酸检测每人次不超过3.5元。

 
关键词: 中小微企业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广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 Copyright 2007-2019 中小企业四川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0677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