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结合自身实际,在贯彻国家6类33条、省上6类30条措施的基础上出台了“稳增长40条”措施,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稳市场主体、保民生就业,其中就包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据悉,今年1—6月份,成都市共减免租金4.71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1.39万户,为市场主体下了一场缓解压力、提振信心的“及时雨”。
据了解,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仍有部分困难企业未能直接享受到政策优惠,如非国有房屋承租的小微企业、个别以转租、分租形式承租的企业等。此次发布的《补充通知》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优惠政策惠及面,将“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连锁企业个体门店”和“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保供类零售企业”两类市场主体一并纳入政策优惠范围。例如: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连锁企业个体门店,租赁市属国有房屋的,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保供类零售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政策调整后,预计2022年享受政策优惠的市场主体和房租减免金额将扩大至近2万户、超8亿元。
据悉,接下来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将研究探索以扩大租金减免面为重点的更大力度的优惠举措,如鼓励非国有房屋主动下调租金、支持业主方与承租方探索包括股权安排在内的多种纾困形式共渡难关等,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的现金流负担。记者 吴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