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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单项最高奖补资金3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6  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387
 高速公路项目招商成功、提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并开工,单项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补资金!近日,四川出台《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更好发挥高速公路建设在稳增长和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中的重要作用,注入“强心针”。该政策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高速公路是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稳增长促投资的“排头兵”。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士介绍,《政策》起草过程中,重点系统梳理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立足解决问题、加大支持。

《政策》就高速公路投资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改善收益促投资、保障要素促建设”的总体思路,立足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投资人和项目业主的积极性,全面激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活力,从8个方面提出22条支持政策,“干货”满满。

比如,推进项目尽快“上马”,超前启动前期工作,凡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项目,均可由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放宽投资建设条件,将试点延长特许经营期。对部分路网功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经地方配套资金、资源后仍不能弥补可行性缺口的,试点在收费期之外延长特许经营期,以加大项目招商吸引力。

在政府支持方面,强化地方资源配置。鼓励地方政府优先采取配置地材、光伏、旅游资源等配套优惠政策弥补项目可行性缺口。支持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取得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矿权。

在保障方面,强化用地、建设环境等保障。明确要建立用地审批的“绿色通道”,完善用地政策,强化地材供应。

在政策激励上,更是拿出“真金白银”予以激励。《政策》提出……

加大前期工作激励,项目成功招商的,对牵头市(州)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配合市(州)分别给予150万元奖补资金;项目提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的,对牵头市(州)按照项目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对配合市(州)按照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

加大项目开工激励,项目提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并实现开工的,对项目业主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沿线各市(州)分别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提前实现控制性工程开工的,对项目业主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对控制性工程所在市(州)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

加大项目通车激励,较批复工期提前建成通车的,对项目业主按照标准给予奖补资金。提前3个月以内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提前3个月至6个月(不含)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提前6个月至12个月(不含)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提前12个月及以上建成通车的,按照每公里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关键词: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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