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持续强化“制造+服务”深度融合和双轮驱动,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川经信服务〔2021〕138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2022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3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聚焦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中的一个或多个。示范项目聚焦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网络化协同制造4个方向之一。示范平台包括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2022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二、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统一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系人:杜高杰
联系方式:028-86982295
电子邮箱:1020839700@qq.com
附件:1.2022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条件
2.2022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及提纲
3.2022年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