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依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二、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培育平台于10月21日开放,11月20日关闭。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并于12月20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报送我厅。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监测分析,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壮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中小企业队伍,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总体发展质量。
附件:1.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
2.优质中小企业企业端操作手册
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各市(州)区(县)咨询电话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