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成都、眉山、资阳3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和解读《关于协同推进优化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于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12月2日,成德眉资4市人大常委会在同一天公布《决定》,重点围绕共建区域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3个方面,规定了21项具体协同措施。《决定》将于2023年1月1日同步实施。
此次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新动作,有何不同之处,又将为4市发展带来什么?
领域突破
首次拓展到经济社会发展领域
“此次是成德眉资协同立法从生态环保领域首次拓展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在新闻发布会上,几个城市的发布人均如此阐释。
2020年7月,成德眉资4市人大常委会在蓉签订《关于建立助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随后,4市聚焦民生关切,开展了一系列协同立法先行先试。
“先行先试主要集中在生态环保领域。”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巫敏介绍,包括共同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此外,成眉、成资也有相关协同立法,共推生态保护。
今年1月,《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正式确立4市协同立法制度。“这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首创经验,相当于为4市协同立法构筑了一个总纲,‘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选为《协同立法决定》施行后的首个项目。”巫敏说。
为什么是“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这一领域?4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这是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由此商定以“市场一体化”为切入点。
模式创新
“决定先行+条例跟进”兼顾共性个性
记者注意到,在成都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除了《决定》,同时发布的还有《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在《决定》的先行框架下,成都在4市中率先出台《条例》,同步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一体推进自身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和区域协同措施落地见效。
记者了解到,德阳、眉山、资阳3市人大也正加快制定各自的条例,预计于2023年上半年出台,为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这是模式的创新。”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春建介绍,此次营商环境协同立法,4市综合考量各自实际,商定创造性采用“决定先行+条例跟进”模式,即今年内同步出台文本一致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共同规定;再各自出台条例,对决定所涉协同措施作进一步细化。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昌勤介绍,这种协同模式更加灵活地运用重大事项决定和地方立法权,充分把握“决定”共性和“条例”个性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协同立法求取最大公约数。(记者 肖莹佩 高杲 张蒙 曹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