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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 2月新规来了!好消息多多,赶紧来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31  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437

2月即将来临,四川多项新规将施行。其中,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励20万、生育登记服务更便民、多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等消息备受关注,一起来看看。

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2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更加便民。

《办法》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条件设置,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更改了办理生育登记时对生育数量的要求,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2月1日起,四川这些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以下简称“双不”新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双不”新规以清单形式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违法行为。这也是我省推进完善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创新举措。

“双不”新规是《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的升级版,采取条文+清单+配套文书的结构框架。条文共17条,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涵义、适用原则、具体情形和执行程序等内容。《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及登记注册类、广告监管类、市场秩序类、知识产权类、网络交易类、产品质量类、认证认可类、计量监管类、特种设备类、食品监管类、其他类等11类共计163个事项。

记者注意到,新规安全底线清晰,明确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触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等“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发生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等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也是有“力度”的助企纾困,最大程度扩大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空间和范围,最大范围统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裁量规则和共识。新规还积极推行少用、慎用财产罚措施,促进柔性执法与自觉守法相互融合,充分释放执法善意。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励20万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适用范围,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兑付、收回等有关内容,规定奖励范围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设置奖金上限为20万元,下限为200元。同时,对于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举报奖励的情形,明确医保行政部门有权收回违法违规领取的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办法》明确,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四川省医保局举报电话:028-86532510)

四川各市州也有多个新规将于2月实施,一起来看看。

《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条例》所称大遗址,是指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具有反映成都历史文化信息,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等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窑址、陵寝墓葬、古驿道、古代农田水利设施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

《条例》指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遗址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大遗址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促进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大遗址的义务。对破坏大遗址、盗掘文物以及其他有损于大遗址保护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符合大遗址申报条件的,其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申报大遗址。

《条例》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大遗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鼓励利用大遗址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大遗址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成都市鼓励开展大遗址相关的文化交流、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旅游产品开发,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丰富文化体验场景,推进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与创意设计、旅游、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实现文化遗产资源社会共享和活化利用。成都市鼓励跨区域协同开展大遗址保护利用,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文物交流与合作,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多边文物保护合作交流机制。

《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遂宁也是全省设区市中首个开展农贸市场管理立法的城市。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贸市场擅自设立活禽屠宰点,非法屠宰活禽。针对市民广泛关注的“脏乱差”这个老大难问题提出了三项措施: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制度,定期检查市场内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保持市场内通道畅通、容貌美观和环境卫生整洁;指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此外《条例》还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自产食用农产品销售、智慧农贸市场建设等提出了规范要求。

全国范围还有这些重磅新规——

为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管理,规范监管统计行为,提升监管统计质效,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发布和实施,统一了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为解决当前监管统计工作实际问题提供制度支撑,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对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办法》按照“回归本源、丰富内涵、加强规制、有序发展、保护客户”的思路,从经纪业务内涵、客户行为管理、具体业务流程、客户权益保护、内控合规管控、行政监管问责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作为规范烈士安葬工作的专项部门规章,新修订的《烈士安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立足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烈士送迎和安葬仪式不够规范、程序不够健全,失踪烈士不方便祭扫纪念等问题,对烈士安葬程序、仪式环节、服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注重政策融合,特别是与战时牺牲烈士收殓安葬、境外烈士遗骸归国安葬等政策有效衔接,力求为烈士安葬工作提供层次分明、内容完备的政策制度保障,实现烈士褒扬法规政策体系有机统一。

为规范工业节能监察行为,进一步抓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2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工业节能监察的含义、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和内容,规范了工业节能监察实施程序及处置措施。出台《办法》,旨在理顺工业节能监察职责分工,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为各级工业节能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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