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1.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推出多项举措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
2.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等13个部门制定了《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3.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于2月9日正式发布,自3月1日起施行。
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5.2023年,银保监会将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做好对投资的融资保障,支持社会领域加快补短板;不断优化进出口贸易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支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产业发展:
1.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88.7万辆,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提前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2025年发展目标。工信部预计,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2.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月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8%;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下降0.8%,环比下降0.4%。CPI有所上涨,主要是受春节效应和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等因素影响;PPI继续下降,主要是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和国内煤炭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
3.中国商业联合会6日发布2月份中国零售业景气指数(CRPI)为50.3%,与上月持平。中国商业联合会认为,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和新冠感染人数达峰后回落,居民消费意愿得到进一步释放,节后各地陆续出台提信心、扩内需、稳就业、增收入的政策,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预期2月份传统消费淡季不淡,经济复苏持续升温。
4.日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开展征集“行业专精特新(第一批)企业”工作。根据中自协发出的“关于征集和推广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3月15日前,由申报企业填写《中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进行申报。
5.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6日公布的监测数据,1月30日至2月3日当周,全国平均猪粮比价为4.96∶1,进入《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确定的过度下跌一级预警区间。针对近期生猪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政府部门已高度关注,并采取行动,通过收储和产能调控衔接联动,推动生猪稳产保供稳价。
6.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要的上游原材料,碳酸锂价格近期出现持续下滑。上海钢联数据显示,2月9日电池级碳酸锂和工业级碳酸锂均价分别报45.6万元/吨、42.55万元/吨,每吨价格分别较前一日下跌4000元和3000元;2023年以来分别累计下跌11.88%和12.72%。
地方动态: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调整后的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1元、20元、19元、18元。该标准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2.甘肃省政府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升级等10个方面提出47条措施,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3.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十个方面提出了36条措施。其中明确,推广“制惠贷”“园保贷”“税电指数贷”,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1000亿元。
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确保实现“开门稳”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推动各项政策靠前发力,突出做好稳增长、稳物价、稳就业工作,围绕复工复产、投资增长、消费复苏、煤电保供、工业增长、春耕备耕等10个方面提出了96项工作举措,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一季度开好局起好步。
5.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出,2023年,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月份租金、缓收2—4月份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6.2月8日,江西举行《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包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着力促进消费全面恢复等七方面共28条措施。
7.北京市印发《关于北京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引导先进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方向发展,对满足条件的稳规升规企业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纳入中小企业服务券等政策支持范围,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给予不超过合同额20%、上限100万元的奖励,服务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8.2月8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内容共10章50条,聚焦明确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加大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力度5个方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最新立法要求的需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9.山西发布《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具体措施。其中明确,对于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2022年8月到12月租金。
10.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培育一批在细分行业内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好、市场份额高、品牌影响大、发展前景广的中小企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自2023年3月3日起施行。
11.厦门市工信局印发《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将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