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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09  来源: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浏览次数:719

川经信办函〔2023〕13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2023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有关要求,集聚和带动各类公共服务资源靠前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就近对接优质可靠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目录》征集工作,遴选一批精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机构和产品,并进行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主动申报、择优选定。

二、征集对象

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公益性的综合服务、技术服务、专业服务等各类服务(服务类别见附件1)的服务机构,包括:

(一)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征集条件

(一)拥有开展专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等。

(二)近3年在经营、环保、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企业法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开展公益免费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四、申报流程

(一)服务机构自主申报。

自愿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目录申请书》(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报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和市(州)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原则上都应申报。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省级社团机构直接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市(州)审核推荐。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地区内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按照征集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于5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机构汇总表(附件3)、符合条件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等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盖章扫描件及可编制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料审核。

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对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纳入《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目录》。

五、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一)书脊应写明“XX单位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目录申请书”字样。

(二)封面及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均应清晰明了,不得模糊不清。


联系人:李梦媛、王宇兴

电  话:028-87710082-6209、028-86262785

邮  箱:187319911@qq.com


附  件:1.征集服务类别

2.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目录申请书

3.推荐机构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关键词: 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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