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媒体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2023年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按照《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6413元,将2023年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784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