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出6方面政策措施。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意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等举措。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等重点领域引资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未来在做好风险压力测试基础上,预计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经验还将向更多城市推广,也将会有新的城市加入。
支持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意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副教授陈建伟向记者表示,《意见》提出的重点领域定位符合当前我国发展需求,具有明确的战略性和针对性。一方面,聚焦高新技术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这些重点领域代表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另一方面,支持外商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培养,可以为我国产业升级培养更多应用性技术人才。
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看来,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也是当前跨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热点。通过鼓励外资企业投资这些领域,有助于促进外资扩增量、提质量。
事实上,今年1月份,商务部、科技部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对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
从地方层面来看,已有部分地区加紧部署。比如,7月24日,浙江省印发《关于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意见》,从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四方面提出20条措施。其中,对于跨国公司或世界500强企业在浙江投资设立外资研发中心,经认定后,2023年-2025年每年按照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的3%给予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力度
近年来,服务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意见》提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融资,支持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此前,国务院分别于2015年5月份、2021年4月份和2022年12月份,分三批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11个省市开展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过8年多的创新探索,这些试点城市为全国的服务业开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
刘向东表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力度将带来新的合作机遇。在产业开放方面,根据服务业市场竞争程度差异,各试点省市可分类分级制定相应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政策,包括支持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允许外资银行参与进出口环节税款缴纳和保函业务等。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各试点省市应主动对标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完善相关贸易、投资和市场管理等规则体系,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等。
肖本华表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已取得明显成效,预计还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圳、西安等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有希望入围。
陈建伟预计,未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或将在不同类型的代表城市进行。一是部分省会城市,如福州、合肥等;二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如西安、郑州等;三是东北地区经济中心城市,如大连等;四是部分国际化旅游城市,如厦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