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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7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307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形成《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以此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切实承担股东责任,同时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将业务分为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并适当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股东流动性支持能力。

征求意见稿强化风险管理,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50%,并在后续给予一定的整改过渡期。此外,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杠杆率不得低于4%,限制盲目扩张。

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界反馈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将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关键词: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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