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
2月23日,证监会网站公开了部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和对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对《关于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助推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继续发挥好资本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力军作用的发挥。
对《关于将消费类基础设施入池公募REITs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REITs项目落地,推动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提振消费。
对《关于鼓励多种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进入香港创科领域,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助力国家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国务院港澳办将继续支持私募基金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发挥跨境直接投资的功能作用,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助力国家建立创新型国家。
对《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基于审慎监管原则,结合目前的投资者结构情况,暂未允许线上办理信用账户开立和股票期权首次开户。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市场发展和风险评估情况,积极研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账户开立流程,增强证券服务便捷性,引导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维护投资者权益。
对《关于设立统一仓储管理平台,促进期现货市场协调发展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支持期货交易所持续加大品种供给力度,不断健全期货市场品种体系,深化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指导期货交易所不断优化交割机制,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动态调整期货仓储费,通过减免交割手续费、增设期货免检交割品牌等方式降低企业交割成本,助力实体企业风险管理。
对《关于分类统一制定地方交易场所监管规则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总结清理整顿工作实践经验,实现央地协同、部际联动,健全完善交易场所监管规则和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加制度供给,构建完整、协调、统一的交易场所规则体系,推动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逐步走上规范发展道路,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