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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开放促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4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5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将推动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从而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势头受阻。以全球货物出口额占GDP比例计算的贸易依存度至今未超过前期高点。但如果以全球货物加服务出口的总和除以GDP,这一指标在2022年突破30%,达到历史新高。2023年,在货物贸易同比下降约5%的情况下,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约8%,成为世界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全球服务贸易取得迅速发展的同时,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比重持续上升。从2005年到2023年,在其他服务贸易翻一番的同时,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翻了两番。瑞士经济学家鲍德温认为,全球化下一阶段的主要动力将是国际贸易的“第三次解绑”,即“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的劳动力与劳动力服务的地理分离”。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2023年我国服务贸易在整个货物加服务出口中的比重只有10.15%,低于全球24.8%的水平。可见,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巨大。随着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服务贸易有望成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突破口。

此外,我国在推动流动型开放的同时更加重视制度型开放。服务贸易的开展往往伴随着资源要素的跨境流动。要做到要素流动既高效便利又安全有序,必须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以数据要素为例,《意见》提出“支持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2024年3月我国发布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并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今后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的重点工作。2021年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先行先试,为全面实施这一制度打下了基础。《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港)等的探索功能和引领作用,并把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作为推动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同时还要求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开展服务贸易标准国际化工作。

下一步,我国将推动服务贸易更宽领域和更大范围的开放。一方面,《意见》既强调了要鼓励传统优势服务出口,扩大优质服务进口;也强调了要在国际运输、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创新发展;同时还提出要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融合发展,并特别强调了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

另一方面,《意见》提出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实施服务贸易全球合作伙伴网络计划,巩固重点合作伙伴,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特别是要加强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服务贸易伙伴范围的扩大也意味着服务贸易开放国内区域布局的优化。伴随着“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开放格局的形成,《意见》提出要“引导发挥地方资源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

同时,我国将以深化改革促进服务贸易更深层次的开放。标准客观透明、程序公平公正,是服务贸易开放的基本要求。这有赖于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深层次改革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近年来我国通过“放管服”改革,大大提高了服务贸易的开放水平。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要充分发挥大市场优势,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打通国内大循环的阻点堵点,强化区域合作。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来推动创新,让服务贸易创新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获得广阔的应用场景,从而推动我国尽快成为服务贸易强国。

(作者崔凡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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