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时指出,要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更好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被视为就业“蓄水池”的平台经济,对稳就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在平台经济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呢?
创新是平台经济与生俱来的基因,不仅表现在推动创新发展,开辟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而且直接催生了新就业形态,创造了大量新岗位。就业方式灵活化、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任务自主化、主体身份多重化、劳动关系模糊化这5个特点,带来了零工、外包、内包、众包、劳务、兼职、共享等多种灵活就业方式,拓宽了更多人就业新空间,为经济社会注入了新活力。
新就业形态在快速形成中,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新问题。今年1月份至9月份,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受理案件总数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数分别为127.7万件和9.3万件,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都涉及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在劳动报酬分配、职业安全、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诉求。因此,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有效保护从业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技能和收入水平。
让平台经济更好发挥就业“蓄水池”的作用,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努力。
平台经济能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长期秉持“包容审慎”态度来支持平台经济开拓创新。对新就业形态在壮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也需要顺应平台经济的发展趋势,坚持就业优先原则,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减少限制新职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支持企业灵活用工,鼓励发展各类共享用工和就业保障平台。及时完善依法规范用工的制度和政策短板,加强算法治理,尽最大努力减少劳动权益受侵害现象,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建立健全与平台用工相适应的保障体系迫在眉睫。2022年起,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7省市的7家平台企业顺利开始,截至今年9月份,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已达978.65万。通过试点可以发现,新业态劳动者面临的职业风险与过去相比,在内容、形式等方面有明显区别,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新策略,努力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加保障方式,惠及更多人群。
活跃的平台经济还需要源源不断的人才加入。从目前平台经济的从业人群分布来看,其中既有掌握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高技能人才,也容纳了大量低技能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企业、互联网平台共同努力,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从而获得稳定的收入。这两年,每年都有与平台经济相关的新职业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对从业者来说,直接的好处就是国家职业标准对各职业需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权重作出详细规定,有利于帮助从业者通过规范培训练就过硬的专业技能。
当前,平台经济正在创造更多数字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新职业,为不同劳动者提供多元就业选择。下一步,要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带动和创造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就业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