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第 9 号)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创建第二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2〕493号)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已按程序对各市(州)、扩权试点县申报材料完成了相关评审工作,有24家通过审核,现将拟认定的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省监察厅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室,财政厅企业处、监察厅驻财政厅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3 )
财政厅(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邮编:610016)
联系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028-86260253(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028-86262040(监察厅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室)
财政厅:
028-86678647(企业处)
028-86676061(监察厅驻财政厅监察室)
附件:拟认定的第二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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