²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总集成招标公告〗
1.采购人名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59881886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田小姐
(电话)51909015 51908151
(传真)51909183
4. 采购用途: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总集成服务
5. 控制金额:人民币1885万元。
6. 简要技术要求:标准规范编制与实施、平台总体设计、系统总集成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 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与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文件要求,即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5)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
8) 具有CMM/CMMI3级以上(含)认证。
9)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10)投标人应单独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必须全职承担本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11)投标人应单独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一旦本项目中标,投标人承诺不再参加本平台其他分包承建工作。
12)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2013年3月、4月、5月的缴款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5)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6月4日起至2013年6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1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 元。
12. 投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
14. 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投标、开标地点:杏林山庄综合楼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正蓝旗甲1号);
16.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部分5分,价格部分10分。
17. 投标说明:须对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