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位于宁南县梁子乡西侧鲁南山山脊顶部,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6°53′40″-26°58′45″、东经102°32′37″-102°35′30″之间,主要沿山脊顶部布置风电机组,共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中心高度70m,总装机容量49.5MW,共占地面积58.04hm2,属Ⅱ等大(2)型项目规模。建设单位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法》之规定,委托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梁子乡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预审。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第2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05]121号)和《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的要求,于2013年5月22日组织召开了宁南县梁子乡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会,建设业主单位、编制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水利厅行政审批处、技术评审专家组、州县水保办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技术审查会为期1天,会议就针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梁子乡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涉及的建设规模、施工特点、风机场地、吊装场地水土流失面积和数量,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范围,预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程度及其危害,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和总体布局等进行了审查,通过各位专家评定、参会代表讨论,形成《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梁子乡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书面技术评审意见,确定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梁子乡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给予通过。
经技术评审和四川省水利厅批复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梁子乡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将作为下一阶段建设工程实施和水土保持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