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认真落实目标任务
(一)工业节能。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各县(市、区)年度工业节能目标详见《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德府函[2013]44号)。
(二)工业节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7.5%。
(三)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关闭企业1户、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企业14户,涉及淘汰造纸产能6.6万吨、化工产能80余万吨、印染产能72万米、医药产能2亿支针剂(详见附表)。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落实目标任务,确保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监管有力、有序推进,每月检查并向德阳市经信委报告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二、强化节能节水管理措施
按照《2013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意见的通知》提出的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及推进机制,加强统计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工业节能节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