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欣忆)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自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两证合一”。“两证合一”后,出口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可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只用跑一次。
成都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在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入口将保留,“两证合一”企业可登录查看或根据需要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
“两证合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企业无需重复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预计95%的新增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将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