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支持措施加码
短短两天,北京连续出手。2月3日,北京市政府出台19项措施,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其中强调,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5日,北京市政府再发文,制定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力度更大。新政策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方面不遗余力。
北京市提出,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加快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辅导机构加大企业挂牌上市线上培训力度。
上海市也将加大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3日发布“上海四条”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6日在公开信中提出,将针对当前需求,出台扶持企业的综合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
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力量”
受疫情影响,很多中小企业生产和经营暂停,但却要照常支付房租、工资、利息等刚性成本支出,导致现金流中断、资金周转困难。因此,金融问题成为中小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对此,各地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力量”。四川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提出,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
重庆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
企业税收将适当减免
在财税支持方面,苏州明确,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浙江省提出,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返回其上年度实际缴纳企业保险费的50%,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给予补贴支持。
海南省提出,因疫情影响,对中小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对生产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