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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税互动”受惠范围扩至个体工商户

发布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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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根据新规,“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从企业扩大至纳入各省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试点的个体工商户。那么,政策有哪些亮点?受惠范围有哪些变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带你具体了解——


  精准提供贷款


  “银税互动”是指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活动,自2015年推出以来为广大守信纳税企业获得银行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税务部门统计显示,从2015年开展至2019年9月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0.9万笔、1.57万亿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各地为解决疫情期间企业资金运转困难,持续推进“银税互动”。比如,浙江税务部门利用纳税信用数据深化“银税互动”,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类“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向33806户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52.55亿元。


  江西税务部门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筛选、梳理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行业中纳税信用等级较高且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4666户,逐一向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发送提示短信,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实施重点帮扶


  《通知》旨在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银税互动”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帮扶、创新信贷产品、落实扩围要求、提高服务质效,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在实施重点帮扶方面,《通知》提出,各省税务机关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作,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名单,依法推送企业授权的相关纳税信息,帮助银行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精准提供金融服务。


  在创新信贷产品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适当增加信用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抓紧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受惠范围扩大


  在落实扩围要求方面,《通知》提出,在落实“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M级的基础上,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风险控制要求,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同时,将“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从企业扩大至纳入各省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试点的个体工商户。目前,我国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


  在提高服务质效方面,《通知》强调,税务部门和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网上渠道优势,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接触式”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银税互动”平台运行、信息推送、申请受理业务不中断。


  “‘银税互动’通过税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缓解小微企业信贷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银行加大对诚信纳税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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